论我国死者肖像保护制度的完善——兼评《民法总则》第185条

作者: 王歌雅 李云滨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关键词: 死者肖像 比较法考察 制度不足 制度完善

摘要:中国死者肖像保护的规则,最早是通过人民法院在这类案件中的裁判确立的,后来被司法解释部分吸收,形成了明确承认、保护死者的肖像权,同时保护死者近亲属对死者的敬爱追思利益的普遍做法。近年来,死者肖像权中的财产价值逐渐受到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的保护。在比较法中,死者肖像保护的相关理论和司法实践也在快速发展,形成了一些有益做法。我国应该在继承中国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吸收比较法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坚持直接保护的方法,坚持一元的保护模式,规定部分权利能力制度,规定死者肖像保护的具体期限,规定死者肖像保护请求权的主体,规定死者肖像财产性部分的保护规则。


上一篇:第一页
下一篇:萨义德学术方法与人文理想的政治美学悖论

期刊信息
刊名:北方论丛
       The Northern Forum
主办: 哈尔滨师范大学
周期: 双月
出版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语种:中文
开本:大16开
ISSN:1000-3541
CN:23-1073/C
邮发代号:14-60
复合影响因子:0.337
综合影响因子:0.151
 
历史沿革:
现用刊名:北方论丛
曾用刊名:哈尔滨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
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2—2013)来源期刊(含扩展版)
中文核心期刊(2014)

期刊荣誉:
社科双效期刊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地址: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南路1号 邮编:150025    黑ICP463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