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项目的通知
为增强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的机会,激发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按照2015年省民政厅和学校基金会年初制定的财务预算执行要求,学校基金会设立社会实践资助项目基金。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助对象
哈尔滨师范大学具有正式学籍的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读本、专科生及研究生。
二、资助人数、项目和金额
每年设立的项目总数、资金总额和具体资助额度由理事会决定。2015年资助项目数量与资助额度按2015年民政厅和基金会年初制定的财务预算执行。
三、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项目经学院审核通过。
2.参加项目申报的所有项目成员均需参加学校统一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资助项目含社会服务类项目和专业考察类项目,为监督合理使用资金和保证人员安全,秘书处工作人员必须抽查和参与指导项目的实施。
4.参加资助项目申报的学生须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的产品或服务,项目可以是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创意设计,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创新性概念产品或服务。
5.各项目主要负责人需递交完整的项目计划书(包括封面、成员情况、项目简介、前期成果、项目独创性、前景预测、争论点预测、所需资金及使用情况等)。
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
7.在评定过程中发现参评学生弄虚作假,将取消该学生或该项目评选资格。
8.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申请和评审
由学生本人下载并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社会实践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表》,经学院评审汇总后报校基金会秘书处。
校基金会秘书处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社会实践基金资助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向全校师生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无异议,校基金会秘书处将拟资助名单报基金会理事长审批,待通过后可立即执行。
五、资金的发放
校基金会秘书处统一将资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直接转入入选资助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在哈尔滨市开户的银行账号中。
六、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要求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七、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即日起至7月13日
2、报送地点:行知楼850房间
3、 申请表要求一式三份,盖章后由学院统一报送,项目负责人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hsdxyh@126.com
4、联系人:庞春妍 侯文婷
5、 联系电话:88060598 88060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