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英国复辟王朝时期的治安法官

作者: 刘显娅 [1]

关键词: 英国 治安法官 职权 特征

摘要:14世纪诞生的英国治安法官,都铎王朝时期得到了很大发展,成为中央在地方的代理人。但内战打乱了治安法官的正常运作,治安法官的职权地位一度跌入低谷。旧王朝复辟后,结束了内战中治安法官起伏摇曳不定的命运,治安法官地位逐渐上升浮起,在地方上的行政司法事务几乎无拘无束,享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其职权发生了很大变化,表现出与以往不同的特征。与此同时,随着英国辉格党和托利党的出现,使党派政治对治安法官产生了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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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
刊名:北方论丛
       The Northern Forum
主办: 哈尔滨师范大学
周期: 双月
出版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语种:中文
开本:大16开
ISSN:1000-3541
CN:23-1073/C
邮发代号:14-60
复合影响因子:0.337
综合影响因子:0.151
 
历史沿革:
现用刊名:北方论丛
曾用刊名:哈尔滨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
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2—2013)来源期刊(含扩展版)
中文核心期刊(2014)

期刊荣誉:
社科双效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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