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聚众淫乱罪的刑事立法——以无被害人犯罪为研究视角
作者: 董玉庭 [1] ; 黄大威 [2]
关键词: 无被害人犯罪 刑事立法 社会环境
摘要:聚众淫乱罪属于无被害人犯罪的一种类型。我国刑法中聚众淫乱罪分为公然与秘密两种类型。从无被害人犯罪的角度,秘密的聚众淫乱行为入罪不具备法益侵害性、不符合刑法谦抑性、不符合社会需要和民意。应当除罪化。公然的聚众淫乱符合犯罪的本质,应当犯罪化。并且二人的公然淫乱也应当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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