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地方官妓论析

作者: 欧燕

关键词: 唐代 官妓 藩镇势力 女性地位

摘要:唐代官妓是隶属于州县官府乐籍、为官府宴会服务的女性群体。作为一种身份符号,女性一旦成为官妓,便终身无法摆脱,除非得到地方最高长官的许可除籍。她们一般来源于乐人家庭,以及因生活所迫的良家女。官妓群体的出现表面上是因为唐代宴饮时盛行以伎乐歌舞助兴,从而促使官府必须控制一批具有各种才艺的女妓随时备用,实质上反映的是地方对中央礼乐文化形式的一种模仿和复制。官妓群体的出现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唐以后女性依附性的增强,妓逐渐演变成为一种社会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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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
刊名:北方论丛
       The Northern Forum
主办: 哈尔滨师范大学
周期: 双月
出版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语种:中文
开本:大16开
ISSN:1000-3541
CN:23-1073/C
邮发代号:14-60
复合影响因子:0.337
综合影响因子:0.151
 
历史沿革:
现用刊名:北方论丛
曾用刊名:哈尔滨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
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2—2013)来源期刊(含扩展版)
中文核心期刊(2014)

期刊荣誉:
社科双效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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